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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使用雷士超声波清洗机的12个特别事项

时间:2017-10-11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网络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关于使用雷士超声波清洗机的12个特别事项

1. 禁止无水空开,(即清洗机槽内无清洗液,或水位低于加热管,)启动加热和超声电源,以免损坏超声设备。

2.禁止超声波发生器连续频繁起动,一般应间隔1分钟。

3.禁止在无良好接地的情况下开机。

4.禁止用水冲洗雷士超声波发生器面板,以免水溅入线路板,引起故障。

5.超声波清洗机应放置在清洁、干燥以及无强腐蚀气体的环境中使用,并避免剧烈震动。禁止发生器在不良通风或高温、高湿、酸碱环境下使用。

6.电源电压变化超出机器允许范围时,应暂停使用。

7.对于清洗较重物件时,应轻拿轻放,以免砸坏机器。

8.超声波清洗机材质可以耐酸耐碱,但清洗液不能使用强酸或强碱,如果没有安全措施,一般不能使用易燃溶液。

9.安装时请核对雷士超声波发生器出厂编号与清洗槽(或振盒)之编号。

10.输出线如果要加长或穿管,请切记两根输出线不得接反与短路,以防漏电或损坏发生器,以免引起触电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1.如未按照第三条与第十条操作而引起的漏电伤亡事故,本厂概不负责!

12.如有机器局部变动则一切以实样为准,本说明书不再注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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